依照国家矿山安监局《煤矿安全出产标准化办理体系查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出产标准化办理体系根底要求及评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在企业申报、市局初审的根底上,经材料检查和现场检查,拟承认太原东山五龙煤业有限公司等10座煤矿为二级安全出产标准化办理体系煤矿,现予公示,承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煤矿有贰言的,请于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送)到山西省应急办理厅。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实在名字并供给联系方式,以便利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