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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华潇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文章来源:kaiyuntiyu时间:2023-12-11 点击: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汨罗市华潇铝业有限公司拟在湄江路东侧投资10000万元建设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建设项目,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总用地面积为21118m2,总建筑面积为9712m2。项目以废杂铝为原料,经过预处理、预热熔炼、调质、浇铸、冷却等工序生产再生铝锭。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1F成品仓库、1栋1F生产车间、1栋3F办公宿舍综合楼,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设置2条5万吨/年再生铝合金锭生产线万吨/年。

  1、本项目原料废杂铝中不得含塑料、橡胶、油漆等杂质,不得利用危险废物炼铝。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冷却循环水、碱液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外排废水经处理,满足《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1中的间接标准和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厂进行处理。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区、生产循环水收集池、厂区污水管道、初期雨水池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避免由于管道破损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体质量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控项目废气污染,应采取密闭生产装置和设备,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机泵、管道、阀门、法兰等来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限值,二氧化硫、颗粒物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附件2有色金属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其他因子满足《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熔炼炉熔炼废气经处理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因子满足《再生铜、铝、铅、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要求后,通过屋顶高空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做到合理布局,对各类风机、生产设备及各种泵类等主要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态废料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有关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碱液系统沉渣、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按《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不合格铝锭收集后回用来生产,非铝杂物、除尘灰渣、炒灰废渣分类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完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