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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万吉科技有限公司铝灰渣资源化利用提升改造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文章来源:kaiyuntiyu时间:2023-10-31 点击:55

  (4)建设地点: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260号丽缙高新技术产业园苍山区块企业现有厂区内。

  本技改项目废气收集后纳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气筒高空排放。经预测分析,污染物最大贡献浓度和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浓度,以及敏感点处的预测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中的标准限值,不会导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降低。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来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可做到纳管,不直接排放地表水体,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经预测分析可知,本项目运行期间,高噪声设备采取对应的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四周的声环境质量受本项目噪声影响不大,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周围厂界200m内均无敏感点,故项目运行时所产生的设备噪声不会导致周围声环境质量超标。

  本项目固废最重要的包含二次铝灰、除尘灰、废分子筛、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活性炭、沉淀污泥、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等,采取合理措施,固废今后均能获得合理处置,处置过程均符合环保要求,因此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对土壤的影响主要是大气沉降污染物对土壤表层的影响,本项目周边以工业用地为主,土壤环境不敏感,加强废气的净化处理,降低大气沉降,经预测分析本项目对土壤质量影响较小。

  工程区域地下水潜水含水层以孔隙水为主,正常营运期,车间地面、废水、废气处理区、危废暂存间地面均做好防渗措施,污染物较难渗入污染地下水。事故状态下,废水池发生瞬时泄漏后,污染物在地下水中较难扩散,会形成一个维持的时间较长的污染源。本项目须对危废间、管道、废水池等区域实施严格的防渗措施,加强管道的日常巡视及检查,若发生管道泄漏及时整修。

  本工程的环境风险源主要是风险物质泄漏,以及泄漏引发的火灾和爆炸风险。通过采取严格的管道防腐和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本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基本可控。

  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收集后经多管冷却+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CR脱硝+干法脱酸+碱喷淋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2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收集后经多管冷却+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CR脱硝+干法脱酸+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纳管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TP参照执行浙江省区域标准《工业公司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喷淋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后纳入废污水处理设施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喷淋塔用水,不外排。

  1、在选购设备时应选择符合国家颁布的各类机械噪声标准的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如风机、水泵等应设置减震基础、隔声罩等隔声降噪措施,并尽量设置在专门的设备间内;

  主要包括二次铝灰、除尘灰、废包装袋、废机油、废分子筛、沉淀污泥等,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加强防腐防渗,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1、按照“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3、加强防控管理体系,制定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方案,以便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4、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时应设置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专章,明确污染状况下应采取的控制污染源、切断污途径等措施。

  设事故应急池,容积符合标准要求,同时为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化学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企业应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缙云县万吉科技有限公司缙云县万吉科技有限公司铝灰渣资源化利用提升改造项目选址符合缙云县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要求,符合《缙云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三线一单”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项目在营运期间将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态废料资源化综合利用,故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靠,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因此,环评认为,只要建筑设计企业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发展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筑设计企业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公示日期从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7日。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不是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重要的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书面形式向建筑设计企业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提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