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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AL)买卖规则

文章来源:kaiyuntiyu时间:2023-10-06 点击:61

  铝的期货买卖是指投入资金的人在期货买卖所内会集生意某一铝的期货合约的买卖活动。期货合约的买卖价格是指该期货合约的交割规范品在基准交割库房交货的含增值税价格。为保护买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期货买卖的正常进行,铝期货买卖实施确保金准则、涨跌停板准则、限仓准则、大户陈述准则、强行平仓准则、危险警示准则等。

  当生意双方成交后,买卖所按持仓合约价值的必定比率收取买卖确保金,铝的买卖确保金最低收取规范在期货合约中规则,买卖所依据某一期货合约上市运转的不同阶段和持仓的不同数量(即从该合约新上市挂牌之日起至最终买卖日止)拟定不同的买卖确保金收取规范,详细以上海期货买卖所最新告诉为准。

  买卖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到达某一级持仓总量时,买卖所暂不调整买卖确保金收取规范。当日结算时,若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到达某一级持仓总量,则买卖所对该合约悉数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买卖确保金。确保金缺乏的,应当在下一买卖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当某一铝期货合约价格收盘时产生涨跌停板时,当日结算时合约确保金也要相应进步。详细按《上海期货买卖所危险操控管理方法》的规则履行。

  限仓是指买卖所规则会员或客户能持有的,按双方或许单边核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铝期货选用约束会员持仓和约束客户持仓相结合的方法,某一月份合约在其买卖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别离适用不同的限仓数额,进入交割月份的合约限仓数额从严操控。